通知公告
转发中央编办关于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改版有关事项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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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市编办〔2015〕47号
转发中央编办关于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改版有关事项的通知
市属各事业单位:
现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〉改版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中央编办函〔2015〕129 号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金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
2015年12月31日
抄送:市法院,市检察院,市发改委,市公安局,市司法局,市财政(地
税)局,市人力社保局,市国土资源局,市统计局,市市场监管局,
市质监局,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,市国税局,金华海关,市出入境
检验检疫局,各县(市、区)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。
金华市编委办综合处 2015年12月31日印发
附件: 47号附件旋转 事业单位证书 正本 式样最终版(空白).png
附件: 47号附件旋转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式样 最终版(空白).png